2013台北金馬影展【台灣製造】觀摩單元開始徵件!

凡未曾於台灣公開映演過之台灣影片,不限片長、類型、題材及拍攝規格皆可報名 (唯入選後需提供具中英文字幕之35mmDCPHDCAM作為放映素材)。

徵件自即日起至8/15截止,報名表請至台北金馬影展官網(www.goldenhorse.org.tw)下載。請將影片DVD及填妥之報名表,寄至「台北市108中華路一段747 / 金馬影展執委會 影展部 」。如有其它疑問,歡迎來信洽詢 programme@goldenhorse.org.tw

 

 

壹、報名資格

1.1

台北金馬影展,由行政院文化部交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主辦,其下設立台北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執行。

1.2

2013台北金馬影展將於118日至21日舉行。

1.3

報名影片類型及片長不拘,劇情、紀錄、實驗、動畫影片皆可報名。片長60分鐘以上歸類於長片,60分鐘以下歸類於短片。報名影片需於20121月之後完成方可報名,且於2013台北金馬影展之放映需為台灣首映。

1.4

參展影片之放映規格需為下列其一:35mmDCPHDCAM。需以原音版本放映,並上有中英文字幕。

 

貳、報名資料及截止日期

2.1

報名截止日期為2013815日,逾期恕不受理。

2.2

請將填寫完整並簽章之報名表乙份,連同影片試看帶DVD乙片,寄至本會辦公室。

2.3

報名資料本會不負責歸還,DVD試看帶將妥善保管並存檔於本會之數位資料庫,僅供文化目的查閱使用。

 

叁、入選影片須知

3.1

入選影片需於2013831日前,將下列宣材寄至本會辦公室。

- 影片文字資料 / 劇照(解析度300 dpi以上)

- 導演簡介 / 作品年表 / 個人照片

- 影片中英文對白本

- 影片預告 / 海報 / 原聲帶(若有)

3.2

影展單位有權使用電影公司 / 影人所提供之電影劇照、文字資料及影片片段,作為宣傳之用。影片片段之使用不超過全片片長的10%,總長不超過3分鐘。網路宣傳亦適用此限。

3.3

本會得以要求入選影片提供影片DVD試看帶,作為影展業務相關用途使用(如:影片字幕翻譯、准演執照申請…等)。此DVD並將於影展期間,供影展單位所設立之閱片室使用,使用對象僅限於影展相關人士,使用範圍僅限於文化及產業交流為目的。

 

肆、入選影片放映素材運送規定

4.1

影片入選之後,影展將提供35mm / DCP / HDCAM之詳細運送資訊。

4.2

若參展影片於台北金馬影展之後無參加其他影展,影展將負擔放映素材(35mm / DCP / HDCAM)來回運費。若台北金馬影展之後,需將放映素材送往另一影展,則該影展需負責其放映素材進口費用,本會不另行負擔。

4.3

所有影片放映素材將於影展結束日起四週內歸還。若影片寄還地址不同於影片寄來地址,請將寄還地址詳列於報名表上,並註明希望收到影片時間。

4.4

若發現參展之放映素材有所損毀,需於收到素材後一週內、未進行其他放映前通知影展單位。若放映素材於影展期間損壞或遺失,本會僅負責拷貝重製或更新損壞之本數之相關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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